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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某敲诈勒索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6)海刑初字第2971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任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籍所在地(略)。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1月26日被羁押,同年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刑诉字[2006]第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任某某犯敲诈勒索罪,于2006年10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审查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对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员王冬香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许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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