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周某某诉曹某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原告周某某。

委托代理人周某某。

被告曹某。

本院于2010年5月11日立案受理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曹某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诉至本院要求对坐落于上海市嘉定区X镇X街X弄X号X室的房屋进行析产、继承。

原、被告诉前经上海市嘉定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已达成了调解协议,要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经审查,该调解协议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确认如下:

坐落于上海市嘉定区X镇X街某某弄某某号某某室的房屋归原告周某某和被告曹某所有(原告周某某享有三分之二产权、被告曹某享有三分之一产权)。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025元,由原告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俞皎

书记员陈超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