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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陷害死者有病催着快火化,而家属把遗体放了三个月上法庭,如果法官让做尸检,家属可以说不做吗?

派出所陷害死者有病催着快火化,而家属把遗体放了三个月上法庭,如果法官让做尸检,家属可以说不做吗?
提问时间: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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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安局可以的,法院可以依法处理。有一些案子也是强行尸检,得到证据的,也有一些强行尸检,毁灭证据的,国情这样,三思吧,最好有第三方医护人员在场。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一般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并做好思想工作,家属可以书面要求保全死者器官。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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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宰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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