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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后,交警认定对方主责,我方次责,对方在送医院6天后因脑出血死亡,在未经过尸检的

电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后,交警认定对方主责,我方次责,对方在送医院6天后因脑出血死亡,在未经过尸检的情况下家属私自火化了,我方了解到死者患有尿毒症,在事故前刚医院刚做过透析,现在我方也不知道对方究竟是因为外伤导致的脑出血死亡,还是透析后遗症引发的脑出血死亡,现在对方家属起诉要求我方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请问我方应不应当赔,不应当怎么在法庭提出主张?
提问时间: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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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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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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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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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方的损失,有一部分是自身疾病造成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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