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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以承包工地食堂需要交入场费为由骗取我五千块钱,事隔一年时间了没有归还的意思,我报警了,警察

你好!对方以承包工地食堂需要交入场费为由骗取我五千块钱,事隔一年时间了没有归还的意思,我报警了,警察传唤他,对方当时给我转了两千块钱,在派出所立下字字据和日期,保证说在字据日期内一定归还我剩下的三千块钱,但是日期时间到了,对方不但没有把剩下的三千块钱归还我,反而把我的一切日常通讯都拉黑设置拒接,最后警察无奈,把对方的具体家庭住址和立下的字据提供给我啦,说要我去法院告他,请问我该怎样才能追回剩下的三千块钱?他是河南的,事情发生在武汉的,请问??
提问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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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去起诉追讨。那张字句,如何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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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面写的,在正月十五之前一定把剩下的三千块钱归还我,但是都过期快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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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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