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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上班十点多左右,二个工人和厂长因为工作的原因吵架并动手了,工人踹了厂长一脚,厂子里给工人处

5月11日上班十点多左右,二个工人和厂长因为工作的原因吵架并动手了,工人踹了厂长一脚,厂子里给工人处分,二个工人各罚款五百元并向厂长道歉工人和厂长都同意了,在八点左右工人下班回寝室的路上,厂长找人三十多人拿着铁棒和打狗棒,把工人打了,工人报警了,一个人也没抓到,工人经医院检查头骨骨折还有多处受伤,今天5月16日没有人过问,厂子有责任吗?工人应该怎么做,工人去找过警察,警察说要等验伤报告出来后才能抓人,是这样吗?
提问时间: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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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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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已经立案了,但是还没抓人,工人每天都去找警察局,但是毫无进展,工人要怎么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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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伤势严重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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