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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B发生纠纷,A先动手打B,期间用铁楸打B,B躲过铁楸,A连续几次用力拿铁楸打B未果均打在了地上,

A与B发生纠纷,A先动手打B,期间用铁楸打B,B躲过铁楸,A连续几次用力拿铁楸打B未果均打在了地上,用力过猛造成手臂轻微骨裂,医疗费3000元左右,A向B索要医疗赔偿,该怎样处理
提问时间:2021-12-0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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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b如果没有还手的话,属于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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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可是B还手了 不过只是掐了对方胳膊,但是A先动手的,骨裂也是他自己拿的铁楸打地上了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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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就因为还手了,对方受伤了哪怕他自己造成的,就得赔他医疗费,感觉好亏,他先扇我脸的,接着动手打我,只能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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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b还手的话,这属于互相殴打,这种报警的话是双方拘留,各自一般的过错,3000元赔偿一半,这个属于人身损害赔偿,除了医疗费,还有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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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就是一人一半过错,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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