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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在2012年的时候在马路边捡到了一价值约3000元的手机(可能是他人不慎掉落的),并拔掉手机

我一朋友在2012年的时候在马路边捡到了一价值约3000元的手机(可能是他人不慎掉落的),并拔掉手机卡,据为己有,到现在一直没被发现。这样构成侵占罪之类的吗?现在五年过去了,还需要付相应责任吗?
提问时间:2021-08-25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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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是在马路边检的吗?如果确定,是涉嫌侵占,到不是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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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当时下雪,是马路边雪堆里捡到的,这么长时间了,还需要服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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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首先手机不属于她,如果说想向公安机关交公,是可以直接交给公安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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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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