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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连锁公司开的一家门店里面工作了5年。如今,这家门店即将关门了。劳动合同上面写

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连锁公司开的一家门店里面工作了5年。如今,这家门店即将关门了。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上海福州店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变更工作地点。)如果我不去其他门店,选择离职,公司是否有权不给遣散费?如果不给遣散费,我应该怎么 办?如果申请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提问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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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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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对他调整的工作岗位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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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好,谢谢您的解答。如果公司强制性要求必须调到别的店工作,否则就视为主动离职,不赔偿任何费用。我这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才可以申请人事仲裁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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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后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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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证明劳动关系和单位调岗的证据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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