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婚姻家庭

2002年结婚登记时出现了错误,前妻用其妹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自己的照片和我进行的结婚登记,2015

2002年结婚登记时出现了错误,前妻用其妹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自己的照片和我进行的结婚登记,2015年分开了,有一个女儿,因为没有正式的结婚证,去民政局离婚,结果办理不了离婚证,也就协议离婚了,至今二年多了,该分的财产当时已经分完了,因为去年我的平房动迁了,前妻就还想要钱,这期间我进行过起诉,要求民政局撤销那个错误的结婚登记,结果前妻和她妹妹不配合,没有撤销成功,前妻近期进行了上诉,要求法院判民政局给我们重新办理个结婚登记,意思是还想管我要钱,我不可能同意跟她重新办理登记的,民政局有权利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颁发结婚证吗?或者是更改结婚证!现在我有家,前妻也有男朋友了!明天开庭我可以不出席吗?
提问时间:2021-07-3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
交流头像
用户
会对我有不利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会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6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3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4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