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高校老师,为社会上的公司进行软件开发服务,也就是科研项目合作,公司就把项目经费转到高校,因为是软
A是高校老师,为社会上的公司进行软件开发服务,也就是科研项目合作,公司就把项目经费转到高校,因为是软件开发,大部分都是人员成本,没有发票,高校对项目经费管理有规定,不能用于本校员工的人员开支,A就用岳父(80岁)的名义开了个人独资企业,把学校项目经费转到这个个独,个独开具“技术服务费”“制图费”发票给学校,这样就完美地把学校的项目款转到自己手里。这样做的风险在哪里?
提问时间:202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