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月31日购买电子产品手机,用不久后出现不能接打电话,无法收取短信,A*** 闪退,自动关机等
18年1月31日购买电子产品手机,用不久后出现不能接打电话,无法收取短信,A*** 闪退,自动关机等问题,在19年3月9日去购买地点维修,当时工作人员对我的手机进行检测,并重新安装系统,当时手机可以接打电话,可是回家后不几天又出现上述问题,随后又在3月14日前去维修,并当着后工作人员面进行实验,证明手机无法接打电话,工作人员要求返厂维修,本人当时就办理了返厂维修的手续,在3月23日领回返厂维修的手机,但返厂维修的检测报告说本机一切正常。工作人员当时并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解释,但3月24日又出现不能接打电话的问题,当时工作人员提出三包法,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按照三包法规定这种情况可以退换手机吗?
提问时间: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