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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单位擅自篡改在职非编制工作人员报考的全国性资格证书认证考试科目,是否犯法?

国家机构单位擅自篡改在职非编制工作人员报考的全国性资格证书认证考试科目,是否犯法?
提问时间: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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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人报考还是单位要求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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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内部政策需求,单位组织统计并报考的,后来单位内部擅自篡改,将编外报名形式改成个人自主报名,其他是否还有篡改项未知,导致未享受组织内部加分项而落榜,虽不知道内部加分项加分条件,但最高可加5分,本人只差三分。1:另外,参加此次社工证书考试的大多是地方国家机构单位成员。上头有发文要求普及。2:因为是直接在国家考试网实名注册报考的,所以个人报考科目及考试过程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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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条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作出,单位内部加分条件的合法性有待商议。如果确有加分,可向发证机关提交劳动合同证实编外身份,以获得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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