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职工,95年12月最初就业招工表是69年9月(别人誤填,实际是71年9月),04年企业改制买断工
某女职工,95年12月最初就业招工表是69年9月(别人誤填,实际是71年9月),04年企业改制买断工龄解除合同企业注销,06年在原单位同一系统的另一家企业再就业,双方依据身份证签订了劳动合同,身份证出生日期是71年9月,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到2019年12月30号,问,企业在未为该职工缴纳社保的前提下,能不能于2019年8月单方以到达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为什么?
提问时间: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