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2006年县政府和县卫生局以医改为由拍卖了部分乡镇卫生院,强迫职工买断工龄并解除劳动关系领取补偿金,

2006年县政府和县卫生局以医改为由拍卖了部分乡镇卫生院,强迫职工买断工龄并解除劳动关系领取补偿金,我们有部分人员反对签字没领取补偿金,在07年初我们上访到县政府县卫生院局,当时县卫生局将我们分流到现行乡镇卫生院工作至今但也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形是否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们今年就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应怎样来讨公道找回原来的事业编制与维权?可以去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吗?谢谢!
提问时间:2022-02-16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所以也谈不上违反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还是上访比较好
交流头像
用户
从06年到今天,我们的事业编制已变成了临时工的编外人员了,这种情形是不是强迫职工买断工龄呢?更重要的是剥夺了我们职工的权益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有些事业单位的编内人员转变为劳动合同制。你们的情况应该属于这一类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如果是这样,就看有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如果履行了,是合法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衢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