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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县政府和县卫生局以医改为由拍卖了部分乡镇卫生院,强迫职工买断工龄并解除劳动关系领取补偿金,

2006年县政府和县卫生局以医改为由拍卖了部分乡镇卫生院,强迫职工买断工龄并解除劳动关系领取补偿金,我们有部分人员反对签字没领取补偿金,在07年初我们上访到县政府县卫生院局,当时县卫生局将我们分流到现行乡镇卫生院工作至今但也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形是否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应怎样来维权?可以去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吗?谢谢!
提问时间:2021-07-26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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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你们仍然是事业编,那是不签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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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们现在用人单位把我们视为临聘人员了,县卫生局把我的的个人档案移交给县档案局了,现在仍然叫我们去把解除劳动合同的字签了,把买断工龄的钱领了,我们的事业编制就变成了企业人员的性质,我们现在一直坚持不签字不买断工龄,四处寻找维权的法律法规,谢谢你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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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应该由县人事局对你们是否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做出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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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现成的,对你们有利的法条。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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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06年改制到现在县卫生局和县人社局也把我们部份没有签字的人员强制划分为编外人员了,我们的事业编制也没有了,所以我们要下决心讨一个公道,不知道哪个法规法律能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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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样的话,实际上,你们再闹也是没有用的了。因为,根本就没有对你们有利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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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都已经是多年的既成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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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多人叫我们不要去讨公道了,但我们始终坚持维权,县政府与县卫生局这个改制是损害了我们的利益并剥夺了我们的权力,这个社会叫法制社会吗?有的叫我们去找劳动仲裁委员会,不知道这个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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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找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本就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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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事情,只能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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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难道没有维权的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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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基本没有了。因为,你想啊,都是二十八年前的事情了。在位的,早都不是同一批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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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们一直都在上访市县级相关部门,他们把我们分流到其它镇卫生院上班,给我们做思想工作,叫我们不去上访了,我们都在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法规,他们用我们没有买断工龄的人员是违反了这些法规法律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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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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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为买断工龄这件事,虽然你们没有签字,但是已经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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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它是一经做出决定就生效,而不是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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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买断工龄是政府单方做出的行政决定,一旦做出,就有效了。你们从那个时候起,就不属于事业编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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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劳动法的八十几条明文规定要按双倍赔偿金是吗?我们的权利凭什么剥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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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才会涉及到双倍赔偿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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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们的事情,不属于这个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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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事,在目前,确实很难解决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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