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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与一男子同居半年 五月底分手将同居期间男方口头赠予的一些玉石带走,男方不承认赠予并于第二日报警

我母亲与一男子同居半年 五月底分手将同居期间男方口头赠予的一些玉石带走,男方不承认赠予并于第二日报警,因异地情况,警方是通过电话与我母亲联系的,在六月底,说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与我母亲视频录屏采证,说也不清楚立不立案,然后要了和男方半年的转账交易,但是之后到现在都没有与我母亲联系过,这是什么情况 会不会是那个男的找人假扮警察来恐吓我母亲以此来要回玉石 因为男方在外欠债不少 听我母亲说也有经济官司在身上
提问时间:202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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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从法律而言,你母亲主张男方赠予,就要由你母亲提供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则涉嫌盗窃。虽然你母亲和男方同居,但因不是夫妻关系,无权拿对方的财物。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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