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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公证委托协助办理广东户籍人口丈夫名下苏州商品房和妻子名下300平方工业用地的过户?

广东户籍人口,结婚10年,有一儿子,老父母健在,在苏州有一商品房丈夫名下,广东老家有一在供商品房,300平方工业用地妻子名下,2018年3月丈夫癌症去世,现需把房子过户到妻子,老父母行动不便,通过公证委托协助办理过户?
提问时间:202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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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需要公证的,老人行动不便是否能到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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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老人和孩子都需要有放弃继承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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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遗嘱没有见证人能起法律作用?老人可以在本市作公证?出远门实在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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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需要到苏州公正处,他们能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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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在本市做公证放弃苏州房产继承,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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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需要在当地公正处与苏州公正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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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就是以苏州公正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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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遗嘱没有见证人能起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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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是必须有见证人,有公正书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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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不公证,需要过户房产,所有第一法定继承人签名确认,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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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为房产过户依据要么是判决要么是公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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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签字是不行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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