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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我在圣迪斯堡门店内购买了四万八千元的家具,交了定金2万元。当时他们声称都是门店内的品牌。但

1月12日我在圣迪斯堡门店内购买了四万八千元的家具,交了定金2万元。当时他们声称都是门店内的品牌。但是当晚发现所谓的定/销货单上有三个品牌,其中就有团团圆圆和吉斯,有型号,没有材质,没有单价,只有一个总价,并且标注:申请样板间,定制,不可退款。请问这样的单子是否属于格式合同的范畴或者这样的协议单子有什么漏洞吗?我现在手中只有一条微信,他们回复我说团圆是她们品牌的一个系列,有八家门店,品牌很多。我了解过,并不是这样,甚至都不是入驻品牌。我们想退款,他们说不可能。如果我坚持退款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提问时间: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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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是格式合同。有当初他们承诺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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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民法总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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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不明,又无法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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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跟你不一样、你的是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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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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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是看到这个消费者协会官网上的案例以后,才想问 合同上约定不明,重要信息缺失的情况,这份合同算不算数。感谢您!确实是缘分颇深!明天要去红星xxx谈了,希望多找点法律依据多一些底气。这个案例和我有不同的是,她的是订金,我的是定金。哎。。烦神!请问,有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依据吗?可以告知吗?鞠躬,感谢!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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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说的定单上并没有单价 材质,也没送货时间,后双方无法就合同具体条款达成一致,用的法律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关系建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不能预料的变化,并致合同关系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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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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