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律师
你好,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当事人冒用他人身份十数年,涉嫌欺诈,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自己,也不可能变成自己的。如果当事人不想继续错下去,可以向用人单位坦诚错误,由用人单位解除原合同,与用人单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自此就都变成自己的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