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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合伙开公司,其中两人没有经过第我同意,私自签订合同,导致造成亏损。亏损后,结算亏损数额。但是由于

3人合伙开公司,其中两人没有经过第我同意,私自签订合同,导致造成亏损。亏损后,结算亏损数额。但是由于没有该项目具体的发票支出以及收入。最后清算,都只是以口头形式说明亏损金额。需要我去承担三分之一的亏损。这样到底合不合理?
提问时间: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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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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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其中一方,不停地骚扰,说要求清算,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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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报警处理。具体可以点击头像查看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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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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