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请问各位律师,本人由于所在企业实行208小时最低时间工作制,超出才算加班,计算标准是4500或者50

请问各位律师,本人由于所在企业实行208小时最低时间工作制,超出才算加班,计算标准是4500或者5000除以208得出的超时加班费,逢法定节假日上班也只是发放300元补贴了事且在6到9月不发高温补贴,甚至扣除考勤和日八小时外安排加班也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后来本人投诉后诱导诱骗本人签订了一份仲裁调解协议,想问下各位律师我还可以维权吗?可以不理会这份协议维权吗?该协议真的完全制约限制了我维权的可能性?我该怎么办?盼各位律师帮忙支招!谢谢!
提问时间:2022-03-2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有证据证明是被诱导而签定协议的吗?
交流头像
用户
有录音,录音里说是为了回复劳动部门,说对我对企业都好,还说如果不签就只有和平分手,也就是说辞退我。不晓得这个能不能作为证据?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属于证据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您还有什么需要再咨询了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衢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