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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的公司老板,没签合同,上了2个月零13天班,谈好了工资4000一个月,出差吃住160一天,油耗

我之前的公司老板,没签合同,上了2个月零13天班,谈好了工资4000一个月,出差吃住160一天,油耗和车损补贴(我自己的私家车)按照1公里1元钱补助,高速过路费单独报销,结果出差结束,以业绩差拒绝支付该给我的工资,补助,恶意拖欠,连续3次答应给都没给,而且电话重来不接,不回。后来我说要去劳动局告他,他说他奉陪,然后意思说我出差过程中没有打卡记录要扣钱。关键这些在没出差以前他都没有告知过我。完全是闹掰了以后以这个要挟我。我查了法律,我这种,除了要求他支付我应该得到的工资和出差补助以外,是否可以以他没签合同支付我双倍工资,以及恶意拖欠20天,造成我没办法找工作的时间赔偿?
提问时间: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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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还有一个问题是他有两个公司一个*的一个*的,他现在就说当时是*的公司招聘我的,不是*的公司,涉及到劳动仲裁区域,故意卡我,知道我在*也没那个功夫去*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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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是哪里上班的?哪个公司发工资给你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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