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电器股份公司根据政府文件要求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但伊戈尔在20

[***]******电器股份公司根据政府文件要求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但伊戈尔在2018年12月18日的邮件通知中特指当事人所在部门不搬迁。却又在会上通知需要裁员,按70%经济补偿,不同意公司就不安排‘工作,仲裁申请中有申请2012年原在其分公司的特非晶所受九级伤残的就业补助金,一审法官***认定工伤属的特非晶,不是分公司是其全资子公司,所以不支持伤残补助金。但又以员工申请了伤残就业补助金为由推断判定是员工自己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判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日就是解除劳动关系之日。二审陈庆莉支持一审判决。员工提交的视频证据法官在判决书中不提。不认可工伤但又据此作为判定依据合法吗
提问时间:2022-01-1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如果不合法,可申请再审
交流头像
用户
不知到底合不合法,担心再审被驳回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但是,现在一审二审都走完了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已帮助 8534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已帮助 1880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国平律师 
浙江杭州
已帮助 7374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杭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