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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在网上拍的房子,法院是以购房合同为依据拍卖的。合同上显示有地下室。但法院公告上没有显示。去

大家好,我在网上拍的房子,法院是以购房合同为依据拍卖的。合同上显示有地下室。但法院公告上没有显示。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的时候。说房子和地下室可以一起过户。但法院不同意说公告上没有显示地下室。(购房合同显示建筑面积133.7。备注实际面积133.54地下室20.45房产局备案133.54地下室20.45法院公告显示133.7不显示地下室)现在已经到了交契税的窗口需要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把地下室和房子分开因为税点不一样法院不同意说当初没有拍卖地下室。这合法吗?冻结的是购房合同评估公司是按照合同的第一页评估。没有按照备注的实际面积评估。法院也按照评估公司的面积公告。这个面积房产局过不了户。怎么办?谢谢
提问时间: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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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判决书的内容为限,地下室不在拍卖之列,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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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的面积根本过不了户怎么办?因为房产局的面积跟判决书的面积不一样。房产局备案的面积跟购房合同备注里面就是一致的。按判决书的面积我的房屋面积明显减少了。这个拍卖是不是成立,因为房产局只认开发商报送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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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拍卖标的物 与实物不符,拍卖不成立,无效,可以要求法院重新拍卖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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