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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在*拍卖拍买了一所房屋,处置单位是*市区人民法院。拍卖价是3***.8元,加价幅度1000元

一年前我在*拍卖拍买了一所房屋,处置单位是*市区人民法院。拍卖价是3***.8元,加价幅度1000元。我以底价拍下已经全额付款,法院已经给出了裁定书。当时*房屋面积标的是105.79平,并不是按照以每平价格拍卖。现在去产权公司办理房屋产权证,电脑里显示面积是105.88平,房产公司叫我去到拍卖法院核实面积 法院重新测量面积结果超出80平左右,法院要求我们按面积补交费用,要求按照成交价格每平米的价格补交。这合理吗?我拍卖的房屋是按照房号拍下的。不是按面积拍下的。请问这损失算谁的?
提问时间: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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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合理,这个责任在法院,可以让法院出面解决,否则就要求退款或者投诉这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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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个房屋拍下时是毛坯房,虽然没有正装修但是简单收拾了一下,做仓库使用里面装满了货物,简单装修了一个房间,现在法院让我补交30多万,我无力补交,买房时一次性交齐房款,已经欠下很多欠款。我不想退房,请问如何能打赢官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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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建议找法院执行法官沟通,协商不成向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大、政法委等部门投诉这个法院和法官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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