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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买卖有中介参与,合同是买卖双方及中介三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上面约定合同地址视为送达地址,如因地址不明,责任由当事人承担,且寄送当日视为收到日。我们如果按合同地址发送催促函,麻烦回答最后几个问题1,这种情况如果按地址直接发e***退件,不继续联系中介传达,是否视为没有传达?2..等收到退件后再告知中介,收达时间以中介转交时间为准还是以合同约定在寄送当日为准?3.如果发e***同时告知中介,但e***最后退件,而中介说对方忙,一个星期才送达对方,请问送达时间从什么时候计算?、4.我们告知中介需要中介签字确认,并要中介要求对方阅览签字,但中介给了买家,买家不签字,中介也不愿送达作证。如何计算送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