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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甲和另一个朋友乙去年合开了一个销售酒的公司,朋友乙全权负责公司的业务,甲只是投资资金,现在

你好,朋友甲和另一个朋友乙去年合开了一个销售酒的公司,朋友乙全权负责公司的业务,甲只是投资资金,现在朋友乙又在同一个地址背着甲又注册了一个贸易公司,其中就包括饮品,有另起炉灶的意思,甲如何规避这个风险?营业执照有体现股份,之前有签合同,合同条款禁止行为:第一,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第二,禁止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的业务。第三,禁止股东再加入同行其他公司,第四,禁止股东介绍公司客户与同行并获利。就比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按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这可由甲方决定出名。
提问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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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既然有明确规定,乙方违反的话,甲方可以去起诉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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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是乙方不承认另起炉灶,说是家人要开的贸易公司,跟现在的合伙公司经营业务没有任何关系,要约定什么条款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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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竞业限制条款。但问题是,对方还肯和你签订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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