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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8年发布的意见指出,非法集资的业务员(没有实际占有的情况)也要负责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吗?下面

上海2018年发布的意见指出,非法集资的业务员(没有实际占有的情况)也要负责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吗?下面是原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意见》,关于追缴集资参与人的非法收益及被告人的退赔方面,应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不论集资参与人是否已先期离场,均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参与非法集资犯罪的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业务员),应当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退赔责任,除应当依法追缴其获取的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外,还可以责令在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
提问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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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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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案件,非法集资案、业务员只取得返点差息、通过业务员账户的的转账也都流向了公司,并没有非法占有,如果被判刑需要共同赔偿受害人本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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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知道具体案情和具体涉案人员情况,无从分析。但是,我在自己办理过上海非吸案件中,每个案件判决结果会写清楚每个涉案人员的判刑年限、金额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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