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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遗嘱公证书能否剥夺姑姑的继承权?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不一致怎么办?

我奶奶死后没有立遗嘱,我爷爷后死立了份遗嘱公证书,说要剥夺我两个姑姑的房子继承权,把房子给我,我父亲,我弟弟三人共同继承,房子一直是我们一家在住,没有过户,房产证上一直是我爷爷的名字,但是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已过去20年,我想问一下好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给我父亲吗?我两个姑姑还能来要房子吗?如果不办过户,我父亲死后,是不是能间接继承过户给我和我弟弟?谢谢律师。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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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你两个姑姑还是可以继承到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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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是根据继承法不是已经过了20年期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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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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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也就是说我两个姑姑只能分我奶奶的那份,也就是各得¼,但目前她们也没有合法的继承途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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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是的,她们只能继承你奶奶遗产,她们每人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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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但是当年除了房子,我爷爷奶奶的所有财产都被她们给拿走了,并且我二姑姑曾虐待过我爷爷和奶妈,我父亲在我奶奶还在世的时候就有精神病了,生活不能自理,这又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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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些事实的证据有吗?特别是被她们拿走了什么财物、价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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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爷爷奶奶所有的钱,还有我奶奶的黄金,价值多少不清楚这个没有直接的证据,但是有亲戚知道,我二姑姑虐待我爷爷奶奶,我爷爷在遗嘱公证书中有写,不仅虐待我爷爷奶奶还打我父亲,我父亲有精神病二级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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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财产价值证据,无法认定。至于虐待被继承人的,可以剥夺这个人的继承权!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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