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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万元买了一套房子。 填写合同时。 是这样写的。 填合同时,给78000元。 剩下的两千元。 等

我8万元买了一套房子。 填写合同时。 是这样写的。 填合同时,给78000元。 剩下的两千元。 等把房子过户在我们自己的名下。 再给。 但现在那个房子不能过户在我们自己名下。 所以我们无法居住。 把房子卖了。 问题,现在是以前的房主。 要求我们退还两千元。 合同上明明写的是。 等把房子过户在我们自己名下,再给他。 但我们没法过户。 所以我们没给两千元。 但房主应要两千元。 我们说不给。 我们这样合法吗?
提问时间: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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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不合理的你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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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哦你好律师。 你的意思是我可以拒绝他,我可以不给,不给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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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是认为对方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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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合理的都可以不给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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