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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32岁),18岁时被表姐占用购房资格,购买限价房。因当时还在上学刚刚成年,而且14年前对购房资格没有这么多的法律概念。同意以我名义购房,表姐为此伪造了我的工作证明,表姐全家还冒充贫困骗取国家低保,购买房票,使用我名义贷款购房,并在实际还款中造成逾期一次,对我的征信造成很大影响,三年前她想一次性将贷款还清,希望我将房子过户她名下,可又借口手中资金不够,骗我,打算以我名义办理多家银行白金信用卡套现,后被我拒绝。她利用其他方法筹集资金,后我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她。近期我有购房计划,但被告知不能享有首套购房资格,现在想咨询下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她归还我的首套购买资格,之前的骗取购房是否有效。或者有什么其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