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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们在一起的,2018年6月举行了婚礼,摆了酒席,2018年10月份有了孩子,以夫妻名义共

2016年我们在一起的,2018年6月举行了婚礼,摆了酒席,2018年10月份有了孩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两年,女方在2018年的十一月份和别人办理了结婚证2019年3月举行了婚礼,这种情况属于重婚吗?
提问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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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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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说属于有的说不属于,到底属于还是不属于呢?百度还说民事不属于,但刑法可以认定!好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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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重婚罪是刑事案件不是民事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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