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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议闭会期间,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行会议决策的机构。管理委员会会议参加人员有:董事长、总裁、执行董事、各委员会正副主任、副总裁、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
  第一条 审议、通过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
  第二条 审议、通过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调整、职责划分。
  第三条 审议、通过公司的薪金、奖罚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和年终分配方案。
  第四条 审议、通过公司新发展项目、更新改造项目、股权收购和转让。
  第五条 审议、通过公司的证券发行、分红派息方案。
  第六条 讨论、决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责任指标。
  第七条 协调、处理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纠纷和冲突。
  第八条 讨论、决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前通知并作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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