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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违反合同,提前撤出服务小区,两个月后起诉业主追缴物业费,业主能做什么?

物业违反合同,提前撤出服务小区,两个月后起诉业主追缴物业费,业主能做什么? 物业合同期限:2009年4月1日 ~ 2012年3月31日

物业撤离时间:2012年2月15日,房产局批准时间实际是3月31日,物业撤离前未公示,所以物业违反了服务合同

物业于5月份起诉原业主,追缴2012年1月份之前拖欠的物业费

请问,业主能做什么?除了支付物业费外,能起诉物业违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xstr……(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5-17 14: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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