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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才能离婚,雨后难道没有彩虹?

如何才能离婚,雨后难道没有彩虹? 前不久去山区游玩,认识一户苦命的家庭,有位姐姐,很孝顺父母,听完她的故事,真心帮忙她。她结婚了有一段时间,她丈夫的户口迁入她的户口。
丈夫外地打工,工资基本上是吃喝嫖赌用完的,属于月光族,姐姐呆在家照顾小孩,家里的一切生活费,她对我说,自己家的生活费是她哥哥给父亲的生活费,我听着很心酸。
姐姐要求过离婚,最终结果就是挨打挨骂,丈夫一直纠缠她。本来丈夫愿意离婚的,他们确实在民政局拿到了离婚证,后来看到她哥哥总是支出钱给女孩父亲生活费,他就不迁出去了,也就是不想离婚的意思,死缠在女孩家里,提出的要求是:“得需要赔偿损失费10万元,才肯离。”
如何才能离得了婚,这太不公平了,姐姐自己还收养了一位流浪儿,心那么好,雨后出不了彩虹么?这十万元属于合法的还是不合法,丈夫本来就没一个家庭的主要责任。应该可以无条件离婚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张雪良(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12-05-16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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