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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市转让定金是否可以要回?

关于门市转让定金是否可以要回? 2012年我在济宁市中区找门市房,4月初的时候找到了一家门市房,当时使用房屋的人不是房东,也是一个租赁者,是这个租赁者转让这个门市,和他谈这个门市转让问题的时候,他提到转让费是6.5万,月租金是4000元,转让这个门市需要给他一个月的甩货时间,需要我们先交2万元的转让定金,然后我们问他还有其他的费用或者事情没?他说没有了,这样我们就交了定金,他打了个收条,说一个月后交房,当5月2号我正准备去和他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他在5月1号打电话说房子还有3万押金,因为这3万押金他当时没有告知于我,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在筹集3万押金,这样就没办法和房东签合同,而我们这样只能不租赁这个门市房了,再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向他索要2万定金,可他说:“房子的3万押金是给房东的,跟他没关系,所以他没必要告诉我们,他提前告诉我们已经算是他好心了。”这个种情况,间接的欺骗了我们,我们可否要回定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oshe……(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2-05-1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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