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学校说不是他们的责任
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学校说不是他们的责任 我孩子8岁在校下课老师发课外书时。把同学勾到对方脸上缝了20针。学校是不是他们的责任。这有道理吗?再说当时发的是课外书?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angxi……(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2-05-1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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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平律师 VIP2012-05-14 19:44
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追问:如果说两个孩子很要好。就是在玩把脚伸出去把对方绊倒这样学校有没有责任呢?孩子才8岁哪里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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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及啊孩子需要承担责任,能证明学校有过错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追问:需要怎么证明呢?再说学生在校发生意外,学校应该要背责任。
回答:这个证明责任由学校承担,不用你们举证。《侵权责任法》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追问:当时发的那个课外书还是老师根本没有经过家长的同意就购买的。要是没有这本课外书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这应该也算是学校的责任吧。
回答:不算。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责任。
追问:那就是说当时老师也在场,即使课外书没有经过我们家长的同意就购买而发生的事故学校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回答:由学校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不是由你举证学校有责任,无论学校承担不承担,你方的责任是不会躲避掉的,如果学校有责任,和你方分担一部分,如果学校没有过错,你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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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学校有过错的,需承担责任
追问:当时老师在现场。当时发的课外书还是没有经过家长的同意就购买过来而发生的意外。学校难道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回答: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追问:请问律师我们应该追究老师或学校哪几点责任?可以明确的告诉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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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勾的?说具体点。
追问:我孩子和那个是好朋友经常一起玩。我孩子座在最前面,那个孩子座比较后面。要是没有课外书的话就不会发生意外的。那个课外书还是老师根本没有经过我们家长的同意就购买的。老师发课外书时叫那个孩子上去拿。我儿子把脚伸出去就绊倒了。8岁孩子就知道玩哪里知道什么后果啊。我觉得老师没有经过我们家长的同意买课外书就是不对。学校必须付起责任来。
当时发生这个事真的我们该做的事都做了低声下气的去对方家里看了5次。该出的钱也都出了。
回答:发书和这个事情没有直接联系。你这么说,就是你儿子故意绊倒别人了。很明确了。尽管8岁的孩子知道事情的后果。但是赔偿,总要你们父母承担的。
追问:这么说学校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是不是故意的我们也不好说,我们也只是听老师
的片面之词。再说就是因为课外书发生的事难道老师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陪我们肯定会赔的,但学校应该也要付点责任的。
回答:你可以不听老师的片面之词,但是你儿子脚是不是自己伸出去的,你可以自己确定。受伤的孩子也可以详细问下。
追问:最后问一下;那就是说当时老师也在,责任全部在于我儿子了吗?即使课外书没有经过家长的同意而发生的意外。他们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回答:没有关联性。难道老师能预料到你儿子要伸脚去绊别人么?对一个普通人来说。有一定难度的。
追问:是没有关联性,而是有间接性。
回答:你这样说,蝴蝶效应就讲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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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过错的话就要承担责任。
追问:课外书没有经过家长的同意就买还造成这样的后果算不算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