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婚前05年男方父母给男方个人名义按揭买了商品房一套,产权证名字为男方,一直由男方父母每月偿还按揭(大部分时间是通过银行划账,有部分是男方父母现金缴纳偿还银行按揭)。双方08年认识,09年结婚,结婚后男方无固定收入,女方低收入,婚后双方申请经济适用房,由双方父母支付房款装修费用,并取得产权证名字为男女双方。请问离婚的话,此两处房产如何分割啊?第一套商品房,男女双方无还贷由男方家长偿还的情况女方有分配权和增值部分补偿吗?第二套房产经济适用房房如何协商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nsel……(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5-12 22:2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