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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是否有照顾姊妹义务

大哥是否有照顾姊妹义务 情况是这样,原告和被告是兄妹关系,原告因财产继承问题起诉被告,二审已经判决将房产部分分割给原告,此后,原告因自身残疾,无生活能力为由提出被告有抚养其义务。
实际情况是:原告残疾属实,结婚后离异,并有一儿子已经成年,有低保收入,切现有住房一间,与一男性保持同居关系。
那么被告是否还有抚养原告义务呢?
同时,原告姊妹有好几个,是否都需要尽义务?
被告的儿子及配偶是否需要尽这个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yrai……(陕西)
提问时间:2012-05-12 15:1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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