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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一纸集资房指标赠予连法院都不受理,真的是苦诉无门了吗

难道一纸集资房指标赠予连法院都不受理,真的是苦诉无门了吗 我的亲姨于2005年6月将其所在单位的集资指标赠送给我妈和我,并且写有一张赠送说明,说明与其子女无关,说明尚未公正。后2005年6月至2012年3月,我妈按照其单位的要求按时将房款分次交清。我的亲姨也先后在这几年写了几张赠与书,但都没有公正。集资房建了7年好不容易才在2012年3月交房后,我即请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但此时,我的亲姨反毁当年承诺,要求我停止装修,不然非但装修的钱不给,还要我恢复原状。请问我的亲姨是否应该可以要回这套集资房?她有权要求我恢复原状吗?这样的亲姨还能够亲下去吗。那如果其要回的话,我们如何能够保护我们的合法损失呢。因为在2005年当年市面同区域商品房价市价平均2000/平方,但是集资房价为1500/平方左右;在2012年当年市面同区域商品房价市价近7000/平方,但是集资房价为4000/平方左右
咨询过律师,广西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公正处不接此类公正,那么象我们这样上了亲人的当难道真的就是苦诉无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永恒2008(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05-0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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