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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一所学校做临聘老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工资2800元

我在一所学校做临聘老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工资2800元 我在一所学校做临聘老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工资2800元,工作三年,现在休产假,学校每月扣我300元工资,并且报销的生育津贴一分不发,只发了3000元手术费。而且跨暑假的两个月算的产假,并且只发了800元生活费。我觉得不合法,请问我参加期间应享受的收入应该是怎样的?(工资是否该发全额,发了工资生育津贴还是不是应该全发,假期和产假重合的两个月是否也应发放全额工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语(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12-0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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