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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可以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在编人员出编吗?当事人不知情,未签字

事业单位可以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在编人员出编吗?当事人不知情,未签字 我是沈阳市某区房产局市场办的职工,几年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及房产局领导安排,到脱钩转制的评估公司工作,但人事档案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一直保留在房产局市场办,本人早已申请回到局市场办工作,但因为房产局私自将我出编,没有任何手续,我也不知情,未签字,造成我现在无法正常上班,基本生活没有保障。
当时情况如下:
评估所成立于1998年,原隶属于区房产局市场办,全民事业单位。2000年根据国家建设部及工商总局有关规定,评估所实行了名义上的脱钩转制,即假转制。我任法人代表(需要说明的是:当时文件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法人代表必须是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当时房产局只有我一个人是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因此,我被注册为评估公司的法人代表),评估公司没有实行独立核算,所有收入都上缴局市场办,由局市场办统一支配(当时局市场办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到2003年末,按当时出台的房产交易管理政策,房产交易不再必需评估,当时考虑到老百姓办事方便,也不想彻底取消评估所,  2004年房产局为了减轻负担,建议评估所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因为当时事业单位改革没有明确政策,局里决定,让我留在评估所工作,编制保留、工资、人事档案关系继续保留在房产局市场办不变,档案封存。房产局也一直为我进行着年度考核和档案工资调级(附:档案中有2003-2007年度考核表,2005年及2009年工资调级表)
经过几年的经营,由于社会大环境和政策变化,以及我个人的能力局限等多方原因,公司效益不佳,评估费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造成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名存实亡,使我本人的生存也成了问题,为了谋生出路,我曾多次向局领导提出申请要求回局市场办上班,当时局领导让我自行处理好评估所的债权债务和人员,同意我回去上班,但因为我这个在编的事业单位职工被区人社局莫名其妙“被减册”,造成我无法正常上班开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房产局多次向人社局提出恢复我工资关系的申请和各种在编证明,但人设局迟迟没有给答复。后来房产局领导和单位人事干事变更了几任,我回去上班的事就给耽搁至今。
前几天我又去局里找领导要求尽快解决我的上班问题,但人事科领导说我被减编了,我吃了一惊,2012年局里还给人社局提供了在编的证明,并且给我复印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在编的人员名单(在编人员一共31人,我排在第29位),现在怎么就不在编了呢,是工作人员失误还是有人顶了我的编??我查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我没有违反任何一条规定,如何被减编的,为什么不通知本人,应该履行怎样的程序,我深深的迷惑了。。。    
我想请问一下,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怎样恢复我的工资工作关系?我还能回原单位上班吗?到法院起诉还是劳动局仲裁?
谢谢您在百忙中帮助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理解7895……(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6-11-29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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