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这种情况能办理准生证吗?

这种情况能办理准生证吗? 您好,请问,这种情况能办理准生证吗?如何办?  女方(20岁)与当地男方(24岁)未办理结婚手续生下一个孩子,双方分手后孩子丢在男方,未办理过任何关于小孩抚养手续。女方户口是外地的。二年后我与女方认识,现在我(男24岁)与女方(23岁)已办理结婚证,我属于初婚。我的户口是成都市内的,女方户籍与我户籍属同省异市的外地户口吧,现在女方又已怀孕,我们拿着我们的结婚证等资料前往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时,女方当地计生委不予办理,理由是女方已生育过。 请问这样的情况真的无法办理准生证吗?到底该如何才能办理准生证呢?虽然女方曾经与前男未婚生育过一个小孩,但是我却是初婚呀,在此之前我没有结过婚、也没有生育过任何子女,所以我理所当然要生育一个子女,难道不对吗?请问现在我和我老婆要如何办理准生证?要什么证件与资料呢?还有个问题:我老婆现已怀孕好几个月了,坐长途车存在安全隐患,那么,我们的谁生证可以在我(男方)这边办理吗?请问需要什么资料或证件呢?以上内容较多,感谢细心阅读,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ccd02……(四川)
提问时间:2012-05-07 14:2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