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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能办理准生证吗?
这种情况能办理准生证吗? 您好,请问,这种情况能办理准生证吗?如何办? 女方(20岁)与当地男方(24岁)未办理结婚手续生下一个孩子,双方分手后孩子丢在男方,未办理过任何关于小孩抚养手续。女方户口是外地的。二年后我与女方认识,现在我(男24岁)与女方(23岁)已办理结婚证,我属于初婚。我的户口是成都市内的,女方户籍与我户籍属同省异市的外地户口吧,现在女方又已怀孕,我们拿着我们的结婚证等资料前往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时,女方当地计生委不予办理,理由是女方已生育过。 请问这样的情况真的无法办理准生证吗?到底该如何才能办理准生证呢?虽然女方曾经与前男未婚生育过一个小孩,但是我却是初婚呀,在此之前我没有结过婚、也没有生育过任何子女,所以我理所当然要生育一个子女,难道不对吗?请问现在我和我老婆要如何办理准生证?要什么证件与资料呢?还有个问题:我老婆现已怀孕好几个月了,坐长途车存在安全隐患,那么,我们的谁生证可以在我(男方)这边办理吗?请问需要什么资料或证件呢?以上内容较多,感谢细心阅读,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ccd02……(四川)
提问时间:2012-05-07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