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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父母离异财产问题

父母离异财产问题 我父母是05年离异,婚前唯一的财产是一处约2亩的土地。父母离异的时候在民政局处写了一份离婚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后该处房产属于儿子(也就是我)所有。可是土地证上的使用者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再婚,生有一子。母亲现在要求将土地证的名字变更成我的名字。可是父亲不同意。
我想咨询的是,父母在民政局签署的那份离婚协议有法律保障没有,如果不将土地证过户于我的名下,以后该处财产,父亲再婚的那个小孩是否有继承权?如果将离婚协议到公证处公证是否有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nkey……(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0-03-08 11: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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