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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居住区域内,饭店肆掠,油烟扰民

居民居住区域内,饭店肆掠,油烟扰民 本来生活在一个美好的家园里,在2008年入住的新房,如今已破烂不堪,如同10年的旧房一般。只因为小区以内多处饭店的油烟排放不得当,直接熏得防盗窗油垢厚厚的一层,晾晒衣服竟是油烟味,居民生活品质下降,房屋外观不再有生活之景,而且饭店私自圈地为牢,把原本的公共草地占为己有。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寻求法律的自保,谁会管辖此问题。目前本人有看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6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 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请问我该向何处反映此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米米饭饭团(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2-05-01 12: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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