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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什么时候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一事

关于员工什么时候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一事 公司现在在员工面试前,会安排他们写一个登记表,里面会涉及到一些个人情况。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如果表里面涉及到的内容是假的,那么视为该合同无效,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那么,我有两个问题。首先,在这个表上,应该不应该说明一下“本表要认真填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等话;第二个问题,这个表应该是面试前填写,还是入职前填写。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j(北京)
提问时间:2008-11-14 15: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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