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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涉嫌故意伤害

涉嫌故意伤害 2011年1月29日下午,我的儿子犯罪嫌疑人22岁,因陪同母亲53岁退换手机与受害人34岁发生口角,受害人骂犯罪嫌疑人母亲“神经病、瓜怕娘”,犯罪嫌疑人未能控制住情绪,一拳将受害人打倒在地,受害人随后打电话喊来七八个壮汉,将犯罪嫌疑人周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头上三个怪包。围观群众打电话报警后,派出所警察将母子二人及受害人带到派出所处理,打人的壮汉已逃跑。
在派出所两名警官主持下,通知双方亲属到派出所处理。受害人老公来到派出所,犯罪嫌疑人的大伯也来到派出所,首先向店主赔礼道歉,去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鼻骨骨折,并支付了1000元治疗费用,调解时受害人老公要求犯罪嫌疑人及母亲先支付二十万元,(10万存医院慢慢治疗,10万交店主老公作为初步赔偿)犯罪嫌疑人和他母亲、大伯认为在2—3万范围内愿意赔偿,以保犯罪嫌疑人清白。以免犯罪嫌疑人在人生起步时就落下历史污点。受害人及其老公坚持要20万,否则要求派出所处理犯罪嫌疑人。在长达壹天的调解中,因差距太大,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行政拘留了7天处罚。在拘留所度过了2011年春节。
2012年4月19日,犯罪嫌疑人在参加驾驶执照理论考试时,被车管所警察抓捕,理由是犯罪嫌疑人已在公安网上通缉,当日移交派出所后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2012年4月20日申请人到派出所询问,为何同一案件,同意当事人两次处罚。派出所解释理由是,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案件已经由治安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通知犯罪嫌疑人多次到派出所处理,犯罪嫌疑人没有出现而采取的措施。
2012年4月23日,派出所通知嫌疑人家属去,我在派出所做了笔录。并请求派出所多伤情重新鉴定,派出所出具了《委托书》和受害人病情证明及出院证明复印件。
2012年4月28日,检察院按涉嫌故意伤害已批准逮捕
因嫌疑人父母离异7年,跟随母亲生活,母亲2004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靠打临工维持家用,现已到退休年龄靠退休金生活,家庭困难,无力请专业律师帮助儿子诉讼。
嫌疑人父亲也无固定单位和职业,靠打临时工维持生活,也无力请专业律师帮助儿子诉讼。
眼看孩子的一身就这样被毁了,父母无能为力。现寻求好心的专业人士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anshi……(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4-29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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