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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嫌故意人生伤害?

是否涉嫌故意人生伤害? 因为家庭纠纷夫妻在争吵的过程中,妻子将到捅到了丈夫的肚子,在及时送往医院后导致摘除了一个肾,派出所已立案,但丈夫并不想追究其责任,那么妻子是否会构成故意人身伤害罪,会承担刑事责任或人身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暖暖04(新疆-石河子)
提问时间:2012-02-15 15:2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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